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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2023年9月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消防工程专业(专升本)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成绩公示的通知

  2023-09-18 09:02 来源:永安强学教育转

根据自考工作安排,2023年9月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消防工程专业(专升本)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已完成,现将成绩公示(详见附件),如有考生对公布成绩存在异议或准考证号存在错漏(重点核对准考证号等是否准确),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的方式(可先发电子邮件)向实践性环节考核组提出复核申请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公示和受理时间

2023年9月15日至9月20日17:00。

二、受理单位和联系方式

考核组受理对公布成绩存在异议的问题;受理电话:0316-5172019/18231606376, 邮箱qiangxuecn@163.com

纪检监察组:受理考生在考试中反馈的问题0316-2068193/13231685188(微信同号)

三、相关说明

(一)对公布成绩存在异议的考生需在公示期间电话问询,由课程考核组组织受理审核;

(二)成绩复核只对错评和漏评予以更正,评卷宽严不属更改范围;

(三)成绩空白为该课程未参加考核,一律按0分计;

(四)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成绩核算要求,最终上报成绩(换算成绩)=考核成绩/100*30;

(五)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
附件:2023年9月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消防工程专业(专升本)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成绩公示表[注: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]


自学考试办公室
2023年9月15日

  • (转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官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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